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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沛理:寫作不止是造句,是用文字來達到目的和完成任務

          寫作老師在課堂教授的不是文法,而是良好的寫作習慣。只是習慣不比文法,并非靠背誦和操練可以養成。嚴格來言,習慣無法教授,只能塑造、培養和建立。是故,教寫作的人必須認識習慣養成的過程和原理。

          責任編輯:劉小磊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主播莫羅對英國首相丘吉爾(上圖)的評價:“他把文字動員起來去沖鋒陷陣?!?(資料圖/圖)

          如何教英文寫作?

          簡言之,我們必須把寫文章的人(writer)和教文法的人(grammarian)區分起來,然后按圣經所言,讓“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那即是說,讓懂文法的教文法,懂寫作的教寫作。這不是什么真知灼見,只是常識。寫作是一門“需學習才會曉得”的所謂習得技能(acquired skill),就像彈琴、唱歌、跳舞、游水和駕駛。懂樂理的人不會自然而然地(automatically)就懂得彈琴,一如汽車工程師與教車師傅是迥然不同的專業。

          教育制度容許只懂文法而不懂寫作的人越俎代庖教寫作,并視之為理所當然,反映了世人——包括那些應該更明白事理的人——對寫作的誤解有多普遍和根深蒂固?!皩懽骷丛炀洹保?span>Writing is sentence-making),這個觀念害人不淺。如此矮化、簡化和庸俗化寫作,等于說做愛是兩個人性器官的接合。如果寫作就是造句,那只要知道句子結構,懂得寫單句(simple sentence)、合句(compound sentence)、復句(com)和復合句(compound complex sentence )的人就是作家,就有資格教寫作。

          如果寫作不只是和不止于造句,那寫作是什么?讓我給它下個定義:是用文字來達到目的和完成任務(Writing is getting things done with words)。不管目的多有自私或任務有多偉大,只要是靠文字達標就是寫作。換言之,寫作可以是“把文字動員起來去沖鋒陷陣”("mobilized the English language and sent it into battle"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主播莫羅對英國首相丘吉爾的評價),也可以是寫求職信、示愛短訊和商業計劃書。在這個意義上,不只王爾德(Oscar Wilde)、伍爾芙(Virginia Woolf)、珍?奧斯?。?span>Jane Austin)和羅琳(J.K. Rowling)是作家,每次當我們揮筆疾書,嘗試用寫作來成就“使命必達”,我們都是作家,至少是做著作家做的事情。

          說到這里,道理應該很明顯:站在課堂里對著學生教寫作的人,必須懂得如何“用文字來達到目的和完成任務”(someone who knows how to get things done with words)。一個可以侃侃而談汽車構造與機械原理的教車師傅令人留下深刻印象,但如果他的駕駛技術不濟,你愿意做他的學生嗎?

          別誤會,我們仍然需要教文法的老師,學生仍要知道如何寫完整的句子;只是教學生將“sentence-making”(造句)轉化為“writing”(寫作)不再是文法老師的責任,而是寫作教練(writing coach)的工作。

          “寫作習慣的好壞決定寫作的優劣”(There are no good or bad writers, only good or bad writing habits),這若然不是寫作教練的信念,至少應該是他們工作的假設(working assumption )。寫作教練在課堂教授的不是文法,而是良好的寫作習慣。只是習慣不比文法,并非靠背誦和操練可以養成。嚴格而言,習慣無法教授,只能塑造、培養和建立。是故,教寫作的人必須認識習慣養成的過程和原理。

          張愛玲在《年輕的時候》說,人老了,就掉進習慣的泥淖里。這是年齡歧視,習慣是人類應對生活的策略(coping strategy),豈是長者獨有?人是習慣的動物(creatures of habit),因為習慣讓我們的腦袋休息,可以近乎不假思索地處理例行公事。臉書(Facebook)的創立人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自言每天都會穿同樣的衣服,目的是“不用做無關緊要的決定,只做與人類福祉有關的決定”。這樣說有點大言不慚,卻一語道破了習慣之用大矣。

          據調查,一個成年人每天平均所做大大小小的決定,多達35千個。這些決定引致的后果不一,可以無關緊要,也可以生死攸關。人若沒有養成習慣,每天要做的決定必然更多。這勢必影響他的判斷力,因而做出錯誤的決定,后果可以非常嚴重。西諺有云:“別為小事心煩?!保?span>Don't sweat the small stuff)同樣道理,我們不用為已成常規、慣例和指定動作的事情傷腦筋做決定,只需找習慣代勞。

          管理學有個概念叫“micromanage”,指管理層連最雞毛蒜皮的事情都要插手,結果見木不見林(can't see the forest for the trees)。不想弄到自己身心俱疲,就不要做自己日常生活的“微觀管理員”(micromanager),而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關鍵是“良好”二字。習慣一旦養成,就會近乎條件反射地自然展開、實踐和完成。腦袋不會因為習慣對我們不利而發出停止執行的指令,它根本不會花精神分辨習慣的好壞。對寫作教練來說,這意味著他除了要做一件困難的事情 (幫助學生養成寫作的好習慣) ,還要做一件更困難的事情——幫助學生戒掉寫作的壞習慣。

          有謂養成習慣只需21天。只需連續3星期重復做同一套指定動作,小朋友就會習慣每天早上起床后刷牙,成人會習慣開車前先系上安全帶。也有研究發現,要養成一個要運用若干體力和意志力的習慣平均需要66天,例如每天跑步或做仰臥起坐之類的運動。不管是21天、66天還是更長的時間,好習慣的培養都是值得的,因為一生受用。試想想,只需持之以恒三個月養成一個好習慣,就可以確保在某件事情上終生都會做正確的決定。這不是太劃算的投資嗎?

          網絡編輯:柔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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