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想放煙花、游泳:禁止Or在父母監護指導下享受樂趣?
因為接觸某個東西有一定風險,或做某件事情有一定危險,為此,你是不讓自己的孩子做以杜絕風險呢,還是在自己的監護與指導下讓孩子做呢?這兩種態度是兩種不同的生活態度,也是兩種不同的教養孩子的方式。
責任編輯:陳斌
因為接觸某個東西有一定風險,或做某件事情有一定危險,為此,你是不讓自己的孩子做以杜絕風險呢,還是在自己的監護與指導下讓孩子做呢?這是兩種不同的生活態度,也是兩種不同的教養孩子的方式。
譬如,剛剛過去的兔年春節,煙花爆竹得機刷了一波存在感。但在一片歡呼聲中,也時常聽到一些人發出的擔憂之聲。特別是“放煙花爆竹危險論”頗有市場。
在這樣的氛圍中,一位微博主所發一段文字,頗能代表不少人的心聲:跟女兒去放了幾次煙花爆竹,我都在旁邊盯著。多玩幾次后,孩子敢自己點火,家長更加不能放松。父母作為監護人必須陪同看護,因為一旦出事就是見血的……網友說,之所以要禁煙花爆竹,這不是最重要的,能造成惡性傷害的何止煙花爆竹?最重要的是,一、讓孩子有安全意識。一方面遠離可能傷害自己的東西,另一方面對于危險性的物品要嚴格遵循正確安全的操作方法。二、看護好自己的孩子,懂得保護自己,懂得不傷害別人。
從上述思考中,能很直觀地發現兩個時代的意識流變。如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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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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