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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給羅翔寫信的年輕人:“父親坐過牢,但我有個警察夢”

          “其實我報警察崗的心態很簡單,既然自己想當警察,有這個機會就要去考一下??剂酥缶退阕策^南墻了,那我就去干別的吧?!?br />
          將可能被家庭關系裹挾而存在犯罪風險的人員提前排除出公務員隊伍,對于預防公職人員腐敗、以權謀私等犯罪行為有著積極意義。

          這一問題上,預防犯罪與保障個人權利之間產生了價值沖突。

          “信被公開后,一位通知我面試的工作人員可能認出我了。那天他突然和我說,奮斗總是有出路的,人生路有千萬條,祝我心想事成?!?/blockquote>

          責任編輯:譚暢

          (視覺中國/圖)

          每次站在過去與未來的十字路口,楊凱(化名)常會做一些假設:如果父親沒有那條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犯罪記錄,他的人生會不會不一樣,他當警察的夢想,會不會成真?

          楊凱為此一直在努力:本科期間入了黨,2019年從一所211院校畢業后,他又考上研究生,在學校里擔任學生干部;2022年畢業備考公務員時,他在國考、選調生考試和省考中都報了警察崗位,并全部通過筆試。

          但現實沒有“如果”,父親30年前的犯罪記錄,成了他追求“警察夢”時不可逾越的阻礙。據2020年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如具有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等嚴重犯罪,或貪污賄賂數額巨大等情形,受到刑事處罰的,其本人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家庭成員的犯罪記錄,一定程度上確實會影響年輕人參軍或報考特定崗位公務員。如2014年發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征集新兵時,不得征集家庭成員中有“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軍籍、公職”的人員;2021年發布的《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也有類似規定:報考機要、國家安全等涉密職位的人員,一般應當考察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有關情況。

          2023年全國兩會前夕,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建議,取消對罪犯子女參軍或考公的限制,廢除有關直系親屬、旁系親屬等有過被刑事處罰等處分而影響考生的規定。隨后,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羅翔發文及視頻,對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作出評價:“法律既不能人為地強化父母的恩庇,不能因為父母顯貴,處處讓其加分;也不能讓子女因為父母的過錯就雪上加霜,因為父母犯錯,處處減分?!?/p>

          楊凱看見了羅翔的發言,給羅翔寫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講述了父親的經歷,和自己這些年的努力。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在網上公開了楊凱的來信。 (網絡截圖/圖)

          2023年3月3日,羅翔在網上公開了這封信,引起許多關注。南方周末記者聯系上楊凱和他的父母,他父母婉拒了采訪請求。

          楊凱研究生時期的一位朋友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2022年畢業前夕,得知楊凱因父親的犯罪記錄與理想工作失之交臂,自己很替他惋惜。在他看來,情感上很難將楊凱與“罪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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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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